江苏省发布《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技术规范》(报批稿)

 2023年3月23日,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标准公告,批准由南大环规院主持起草的环境领域技术标准——《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技术规范》(DB32/T 4455-2023)正式发布,并将于2023年4月23日实施。

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《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技术规范》(批准稿),规定了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、废气收集、净化和运行管理的总体要求。适用于实验室挥发性物质产生的有机和无机废气的污染控制。要求实验室单位根据废气特性选择适用的净化技术,包括吸附法、吸收法等。有机废气可采用吸附法处理,采用原位再生等废吸附剂产生量低的技术,无机废气可采用吸收法或吸附法处理,混合废气应采用组合净化技术。鼓励根据技术发展采用更高效的技术手段,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预处理措施。

来源: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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